有关专家呼吁
建立健全高速公路紧急救援体系.
本报讯 10月5日,在南京召开的一次会议上,一些专家呼吁,我国高速公路急需建立健全紧急救援体系。
据了解,到2004年底,全国高速公路达到3.42万公里,总里程居世界第二。高速公路里程的增加,有效改善了我国公路的结构与效率,但同时也带来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增多的负面效应。由于车速快,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所占的比例很高。
我国从第一条高速公路开通运营到现在才十几年的历史,紧急救援体系并不完善。有专家曾对我国部分高速公路进行调研,结果显示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建立救援联动机制的为40.4%,还有59.6%的高速公路部门没有建立救援联动机制。
专家们介绍,我国目前对交通事故的发现大多是依靠路旁的紧急电话和交警巡逻,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难免造成事故处理的延误。
在提交给这次国际会议的一篇题为《我国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现状及措施探讨》文章中,江苏大学、中原工学院的几位专家介绍,根据法国民防部门的统计,同样伤势的重伤员,在30分钟内获救,其生存率为80%;在90分钟内获救,其生存率仅为10%以下。很明显,事故发生后尽快施救,缩短被困伤员的获救时间,是减少事故死亡率的关键。
专家们建议,建立健全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紧急救援体系和架构应该包括监控中心、交警、消防、医院救护、环卫、特种物品处置等多个部门,并以立法形式予以确认,保证紧急救援体系的有效运转。
(蔡玉高)
责任编辑:黄昏 摘自《中国安全生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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